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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股份买卖的最新资讯

2019-05-26 00:00:00

本公告由汇银智慧社区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24A条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七月二日、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修正报告的最新发展

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委任一名内部监控顾问就本集团于内部控制检讨报告、调查报告、第二阶段调查报告及第三阶段调查报告中所识别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修正工作进行跟进审查。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内部监控顾问编制的修正报告已完成,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公佈其概要。

对供应商提呈申索

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扬州汇银就(其中包括)预付款项向民事法院对两名供应商江苏致普电器有限公司(「致普」)及扬州索海电子有限公司(「索海」)提呈两项申索(「该两项申索」)。除载于该等公告的资料外,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及二十五日,法院就扬州汇银分别向索海及致普提呈的民事申索进一步发出传票,并将两项审讯日期订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然而,两名供应商已分别就法院处理该两项申索的司法管辖权再次提出反对。根据本公司收到的法律意见,本公司认为两名供应商就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反对实属拖延,因此,扬州汇银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已就两名供应商再次提出反对向法院提出抗辩。

继续暂停股份买卖

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极为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