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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辞任

2022-09-23 00:00:00

兹提述奇点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及GreatssjyCo.,Ltd.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关于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份以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涉及新上市申请的反向收购,由国信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就收购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提出可能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该公告」)。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本公司收到刘思镁女士(「刘女士」)的辞任函,彼由于其个人健康问题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行政总裁」)。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7,当真正的要约已经向受要约公司的董事局传达,或当受要约公司的董事局有理由相信即将收到真正的要约时,除非执行人员同意,受要约公司的董事不得辞任,直至要约的首个截止日期或要约成为或宣佈为无条件的日期为止,或直至股东已根据规则26的豁免注释1,就宽免某项全面要约责任进行投票为止,以上述较迟者为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7注释2,倘要约人于要约期开始前为控股股东,则执行人员一般会同意董事辞任,惟有关董事合资格供职于有关全面要约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则除外。因此,本公司就刘女士辞任申请执行人员同意。

证监会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向本公司授予同意书批准刘女士的辞任(「同意书」)。鉴于同意书已授出,刘女士的辞任将自同意书授出之日起立即生效。于其辞任后,刘女士同时将不再为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亦将不再担任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任何职务。

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袁力先生将暂时承担行政总裁的职务及责任并将于完成后获委任为行政总裁。

除上述披露外,概无有关刘女士辞任的其他事项需提请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执行人员垂注。

刘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分歧,并进一步承诺彼于辞任后将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以阻扰要约或影响股东就要约的价值作出决定的机会。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刘女士于担任董事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