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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1-29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香港法例第571章)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未经审核合併管理层帐目的初步审阅,以及董事会目前能够获得的其他资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十二个月,本集团预计录得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2亿元,较2017年净利润4.19亿元人民币会有较大幅度下降。这是由于以下原因:

(i)因2018年人民币兑港币汇率下跌,导致公司在2018年借款产生的汇兑损失与2017年同期相比大幅度增加;及

(ii)集团2018年业务收入与2017年同期相比下降。

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之全年业绩的过程中,全年业绩预期将于2019年3月刊发。本公告所载数据仅为本公司董事会基于现有所得相关资料之初步评估,尚未经由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确认,可能将面临调整。

提醒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