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董事变动
兹提述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之公
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董事变动,自决议案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获表决并通过后生效。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除该公告载列的资料外,本公司谨此就执行董事刘方庆先生的薪酬提供补充资料如下:
刘方庆先生的薪酬乃由董事会参考其背景、资质、经验、于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况后釐定,并将每年进行检讨。
除上述披露外,该公告的所有其他资料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