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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澄清公告

2020-05-07 00:00:00

兹提述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发之2019年度股东週年大会通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使用之词汇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由于本公司印刷商之工作失误,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第一页第一段,第二页附注i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日期,以及第三页附注vii的部分日期需要作出如下改动(改动的内容已加粗及底綫标示,以便参考):

1.第一页第一段:

兹通告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于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三时三十分于中国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20号召开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週年大会(「2019年度股东週年大会」),以审议及酌情通过以下事务(不论是否经修订)。除非另有规定,本通告中所用词语具有与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之通函(「通函」)中所界定者相同之含义。」

2.第二页附注i:

i.为确定股东有权出席2019年度股东週年大会,本公司将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至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于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出席2019年度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为符合资格出席2019年度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最迟须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递交至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就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在中国的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20号,邮编:100097(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

3.第二页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日期:

中国北京,2020年4月28日」

4.第三页附注vii:

vii.拟出席2019年度股东週年大会的H股股东(亲自或委任受委任代表)须填妥回条,并于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或之前透过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交回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拟出席2019年度股东週年大会的内资股股东(亲自或委任受委任代表)应将上述文件于同一期限内送达本公司在中国的董事会办公室。」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内的所有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