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董事会已於2017年11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决议批准以下事项:
总会计师及总经济师辞任
董事会宣布,由於工作调整原因,李震宇先生(「李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及曾兵先生(「曾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总经济师(「总经济师」)的职务,自2017年11月17日起生效。
李先生将於辞任後离开本公司,而曾先生将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本公司授权代表。
李先生於2016年8月31日至2017年11月17日期间担任总会计师。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总会计师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曾先生於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期间担任总经济师。曾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总经济师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委任总会计师
张克岩先生(「张先生」)已获委任为总会计师,自2017年11月17日起生效。
张先生将主要负责本公司财务管理、资金营运及社保管理工作。张先生的简历载列如下:
张先生,47岁,於电力行业拥有约25年经验。加入本公司前,张先生於1992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青岛发电厂财务部出纳,1993年10月至1994年11月任青岛发电厂物资公司主管会计,1994年11月至1997年12月任青岛发电厂实业总公司主管会计,1997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山东鲁能电力物资公司青岛分公司主管会计,2001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青岛发电厂实业总公司主管会计,2001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华电青岛发电公司计财部主管会计,2008年3月至2009年5月任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09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高级主管,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大唐青岛热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10月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历任财务管理部会计税务处副处长、资金调度中心主任。张先生於1992年7月毕业於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张先生於2002年12月获国家电力公司授予高级会计师资格。
董事会认为,张先生凭藉其有目共睹的能力及背景,为总会计师职位的合适人选。
除上述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张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ii)於过去三年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i)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iv)於本公司的股份中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的权益。
除上述披露者外,概无与其委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本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李先生辛勤工作及对本公司的贡献,并热烈欢迎张先生的新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