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根据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计管理账目,本公司预计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录得的净利润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净利润增长40%以上,实际情况有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经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审计完毕进行确认。
本公告仅根据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计管理账目而作出,该管理账目仍需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审计,可能与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所载的经审计资料存在差异。有意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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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一.预计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
根据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计管理账目,本公司预计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录得的净利润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净利润增长40%以上,实际情况有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经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审计完毕进行确认。
二.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就本公司根据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计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测算,本公司二零一六年的净利润较二零一五年同期有所提升,主要是由於脱硫和脱硝特许经营业务及工业厂区粉尘治理工程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内的资料尚未经审计,具体财务资料将在之後发布的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有意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