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宣布,王洪津先生已辞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自2017年1月18日起生效;及刘建祥先生已获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以接替王洪津先生,任期自2017年1月18日起为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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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监事辞任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王洪津先生(「王先生」)因工作调整而辞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自2017年1月18日起生效。
王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在各方面并无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本公司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王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对本公司的卓越贡献。
委任职工代表监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刘建祥先生(「刘先生」)在本公司於2017年1月18日举行的职工代表大会上获选举及委任为新职工代表监事,以接替王先生,并也将成为本公司监事会成员,自2017年1月18日起生效。
刘先生的简历载列如下:
刘建祥先生,43岁,於发电行业拥有约20年的工作经验。自2016年10月起,刘先生担任本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兼人力资源部主任。加入本公司前,自1996年7月至2004年9月,刘先生先後於山东日照发电厂担任运行部运行专员、行政办公室外事翻译、企划部企业管理专工、企划部副主任、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及行政办公室主任。自2004年9月至2012年10月,刘先生於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为902)日照电厂工作,先後担任行政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及管理党支部书记、副厂长、党委委员、管理党支部书记、纪委书记及工会主席。刘先生亦自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华能莱芜电厂党委委员及书记。自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刘先生先後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主任。1996年7月,刘先生毕业於山东工业大学主修电厂热能动力专业,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6年1月,刘先生於大连理工大学进一步取得工商管理硕士。於2010年12月,刘先生获中国华能集团人力资源部认可为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2017年1月18日起为期三年。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刘先生於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首次任期届满时可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获选连任。刘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不会从本公司获取任何薪酬。
於本公告日期,除上述披露外,刘先生已确认:(i)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并无关系;(ii)其并无於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ii)其於过去三年并无在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及(iv)其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并无拥有或视为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的任何权益。
刘先生已确认,於本公告日期,除上述披露外,概无与其委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本公司谨藉此机会欢迎刘先生加入本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