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 540,000,0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国际发售股份数目: 486,000,000股H股(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香港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54,000,000股H股(可予调整)
最高发售价: 每股H股4.74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
易费(股款须於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多缴股
款可予按最终定价退还)
面值: 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
股份代号: 1272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i)根据全球发售将予发行的H股(包括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任何额外H股)上市及买卖;及(ii)将由社保基金根据有关出售国有股份的有关中国法规而持有的由内资股转换而成的H股的上市及买卖。假设香港公开发售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香港时间上午八时正或之前成为无条件,预期H股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时正在联交所开始买卖。倘超额配股权获行使,本公司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dteg.com.cn另作公告。
全球发售包括初步提呈54,000,000股H股(可予调整)的香港公开发售及初步提呈486,000,000股H股(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的国际发售,分别相当於根据全球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的10%及90%。香港公开发售与国际发售之间的发售股份分配将会按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一节所述调整。就全球发售而言,本公司预期向国际承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联席全球协调人行使,要求本公司配发及发行最多81,000,000股发售股份,相当於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15%,就国际发售中的(其中包括)超额配发(如有)而言,须受其他发售股份的相同条款及条件约束。
待H股获准於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且符合香港结算的股份收纳规定後,H股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自上市日期或香港结算厘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联交所参与者之间交易的交收须在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中央结算系统内的所有活动均须依据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使H股获准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将不会高於每股发售股份4.74港元,且预期不会低於每股发售股份3.55港元。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人须在申请时缴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4.74港元,另加就每股发售股份应付的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相等於每手1,000股H股股份的价格合共4,787.77港元,倘发售价最终厘定为低於每股发售股份4.74港元则可予退还。香港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将仅按照招股章程、申请表格以及白表eIPO 的指定网站(www.eipo.com.hk)的条款及条件予以考虑。
申请人如欲以本身名义获配发及登记香港公开发售股份,应(i)填妥及签署白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白表eIPO服务向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指定网站www.eipo.com.hk递交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欲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发行获配发香港公开发售股份并将股份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申请人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申请人於中央结算系统存置的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应(i)填妥及签署黄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招股章程连同白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时正的正常营业时间内在下列地点索取:
1. 香港承销商的以下办公地点:
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金钟道88号
太古广场第1期18楼
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
香港
九龙
柯士甸道西1号
环球贸易广场52楼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交易广场1期48楼
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德辅道中189号
李宝桩大厦22楼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
皇后大道中1号
农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干诺道中50号
中国农业银行大厦10楼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金融街8号
国际金融中心二期62楼
2. 收款银行的下列任何分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 分行名称 地址
港岛区 中银大厦分行 花园道1号3楼
上环分行 德辅道中244–248号东协商业大厦地下1–4号舖
北角英皇中心分行 北角英皇道193–209号
柴湾分行 柴湾道341–343号宏德居B座
九龙区 旺角分行 旺角弥敦道589号
黄埔花园分行 红磡黄埔花园第一期商场G8B号
蓝田分行 蓝田启田道49号12号铺
新界区 荃新天地分行 荃湾杨屋道1号荃新天地地下65号舖
教育路分行 元朗教育路18–24号
马鞍山广场分行 马鞍山西沙路马鞍山广场L2层2103号
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地址 分行名称 地址
港岛区 总行 德辅道中45号
庄士敦道分行 庄士敦道118号
坚尼地城分行 吉席街28号
九龙区 旺角分行 弥敦道636号永隆银行中心地库
尖沙咀分行 加拿分道4号新蒲岗分行崇龄街8号
新界区 荃湾分行 沙咀道251号
招股章程连同黄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时正的正常营业时间在香港结算存管处服务柜台(地址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座及二座1楼)或向阁下的股票经纪索取。
根据所印列指示填妥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後,连同支票或银行本票(注明抬头人为「中国银行(香港)代理人有限公司 — 大唐环境公开发售」),须於招股章程及申请表格所示日期及时间内投入收款银行上述任何分行的特备收集箱内。
透过白表eIPO服务申请的申请人可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公开发售股份 — 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较後时间(每日24小时,截止申请日期除外),於指定网站www.eipo.com.hk透过白表eIPO服务递交申请。
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可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六)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星期日)除外)中午十二时正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公开发售股份 — 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较後时间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有关香港公开发售的条件及程序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公开发售股份」两节。
本公司预期,有关最终发售价、国际发售的认购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数目及香港公开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的公告,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在南华早报(英文)、香港经济日报(中文)、本公司网站www.dteg.com.cn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登载。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包括成功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如适用))将按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公开发售股份 —11.公布结果」一节所述时间、日期及方式透过各种渠道公布。
本公司将不会发出临时所有权文件或有关已收申请股款的收据。仅於香港公开发售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且「承销 — 香港承销安排 — 香港公开发售 — 终止理由」一节所述终止权利未获行使的情况下,股票方会成为有效之所有权证书,预期将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八时正。
预期H股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时正於联交所开始买卖。H股将以每手1,000股H股股份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代号为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