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执行董事辞任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由于工作调动,王彦文先生(「王先生」)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授权代表(「辞任」)。
辞任将于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新任董事及召开董事会会议批准新任授权代表的日期起生效,在此之前,王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于本公司的职责。
王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辞任的任何其他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留意。
董事会谨此对王先生于任职非执行董事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朱利明先生(「朱先生」)获提名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其委任尚需股东于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其任期将自股东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载有(其中包括)有关上述建议委任事项之详情及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通函将在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给股东。
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朱利明先生
51岁。朱先生为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持有工程博士学位。历任安庆石油化工总厂之热电厂电气车间的维电班技术员、技术员及副主任;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计划经营部部长;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市场开发总监;大唐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组书记、总经理及党委副书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及党委副书记;中国大唐集团广东规划发展中心主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及党委副书记;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党委书记;中国大唐集团川藏规划专展中心主任;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董事长。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朱先生确认其(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ii)于过去三年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iv)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的权益。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朱先生可于任期届满时膺选连任。
朱先生将在本公司领取报酬,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及其他福利,乃经参考彼的经验、职责、职务及本公司的薪酬政策釐定。朱先生将于其委任生效后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
除上述披露者外,概无与上述委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或敦请股东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