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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采纳股份奖励计划的补充及澄清公告

2022-07-19 00:00:00

兹提述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提供有关其股东及股份奖励计划的潜在投资者的进一步资料。

计划限额

本公司谨此澄清,本公司不得向选定人士授出任何进一步奖励股份,从而致使董事会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股份面值超过本公司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的10%(即145,157,000股股份,基于采纳日期已发行的1,451,570,000股股份,总面值为14,515,700港元)。为免生疑,该最高数目并非每年设定的上限,而是于整个股份奖励计划期间可能授予的股份最高数目。

在股份奖励计划的条款及条件以及上市规则的规定的规限下,董事会可不时全权酌情挑选任何合资格人士作为选定人士参与该计划,向选定人士提出要约并向有关选定人士授出奖励股份,而奖励股份将以下列方式偿付:(i)由受托人根据本公司于相关授出日期可动用的一般授权或根据股东批准或将批准的特别授权认购的新股份的方式;或(ii)由受托人按照董事会的指示于公开市场(不论是在场内或场外)购买的方式。

为免生疑,受托人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认购的任何新股份将根据于授出日期生效的可动用一般授权发行。仅当认购的新股份数目超出可动用一般授权时,董事会方会寻求股东批准特别授权,以填补可动用一般授权范围以外的该等新股份将偿付的任何奖励。因此,偿付任何奖励的新股份将根据股东批准且于相关奖励期间生效的可动用一般授权或股东就相关奖励批准或将批准的特别授权发行。因此,本公司认为股东将能够在就相关授权表决前评估相关摊薄影响。在任何情况下,倘通过发行及认购新股份偿付奖励,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告、股东批准及其他规定(如适用)。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就股份数目及将以新股份偿付股份奖励计划项下奖励股份的比例制定详细计划。因此,本公司并无就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发行新股份建议任何年度限额。倘本公司决定采纳任何年度限额,则本公司将(i)于釐定年度限额时考虑HKEx-LD40-2及HKEx-LD40-3所载原则;(ii)向股东提供相关年度限额的详情;及(iii)就各年度限额寻求股东批准。

授出奖励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物色任何目标承授人。

向本公司任何董事或关连人士授出的每项奖励均须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括任何建议获授奖励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先批准,方可作实。为免生疑,向本公司关连人士授出的任何奖励,倘以于有关奖励归属时配发及发行新股份的方式偿付,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获豁免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