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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续新及税务优惠

2021-04-16 00:00:00

本公告乃西王特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作出。

获认可为高新技术企业及税务优惠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3月1日的公告(「该公告」)。除非另有定义或文意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的涵义与该等公告中定义的涵义相同。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附属公司西王金属科技已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自2017年12月28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有权自获颁发证书的年度起享有税务优惠待遇;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有企业所得税为15%之优惠税率。西王金属科技享有该税务优惠,由2017年至2019年三个财政年度,向其徵收的适用企业所得税率按15%的经扣减税率计算。

董事会欣然宣佈,董事会已取得一份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期三年。预期西王金属科技将继续享有该税务优惠,由2020年至2022年三个财政年度,适用于西王金属科技的企业所得税率扣减至15%。倘并无该税务优惠,适用于西王金属科技的正常企业所得税率则为25%。

董事会认为,西王金属科技的相对较低企业所得税率将继续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