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在栢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主席要求就载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的所有提出的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34,568,668股,其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各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出的决议案投票时不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爲股东周年大会点票的监察员。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各项决议的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20,143,250(100%) 0(0%)
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董事会报
告及核数师报告。
2宣布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108港元及特别股息 220,487,250(100%) 0(0%)
0.036港元。
3(a) 重选何乃立先生为董事。 220,487,250(100%) 0(0%)
3(b) 重选黎健先生为董事。 220,487,250(100%) 0(0%)
3(c) 重选张英相先生为董事。 220,487,250(100%) 0(0%)
3(d)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220,487,250(100%) 0(0%)
4重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220,049,250(99.801349%) 438,000(0.198651%)
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
薪酬。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及发行额外股 217,057,250(98.444354%) 3,430,000(1.555646%)
份,总面值不得超过本决议案日期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总面值之 20%#。
6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本中 220,423,250(99.970973%) 64,000(0.029027%)
之股份,总面值不得超过本决议案日期本
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面值之 10%#。
7扩大根据第5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之一般 217,559,250(98.672032%) 2,928,000(1.327968%)
授权,加入本公司根据第6项决议案所购
回股份之总面值#。
#决议案全文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以上所有决议案因获得超过50%票数赞成已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