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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6月26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按股数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26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且表明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ABIXIAOXIN SNACKS GROUP LIMITED 蜡笔小新休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62)于2024年6月26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按股数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局欣然宣布,通告所载之提呈普通决议案已于2024年6月26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按股数投票表决的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蜡笔小新休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5日之股东特 别大会通告(「通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5日之通函(「通函」)。除另有说明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按股数投票表决的结果 董事局欣然宣布,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告所载之提呈普通决议案已按股数投票表决的方式正式通过。按股数投票表决的结果如下: 股份数目(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批准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185227330 (100.00%)(0.00%) *以上决议案之全文已载于通告内。 1由于上述普通决议案获超过50%的票数赞成,因此决议案获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 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2897700股股份。Alliance Holding、郑育龙先生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合共持有73085058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54.99%)于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及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决议案放弃投票,并已如此行事。因此,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于大会上就提呈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为59812642股股份。本公司概无任何库存股份。 除上述外,(a)概无对任何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决议案投票而施加任何限制;(b)概无本公司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 所载须放弃对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投赞成票,亦无股东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须对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放弃投票;及(c)概无任何股东已于通函内表明彼等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的意向。 除执行董事郑育龙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钟有棠先生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外,所有其他董事均通过电子方式出席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点票工作的监票人。 承董事局命蜡笔小新休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席郑育焕香港,2024年6月26日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局包括七位成员,郑育龙、郑育双及郑育焕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李鸿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李标、郭丽及钟有棠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