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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本重组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2024-04-15 00:00:00

股本重组

董事局建议按以下方式实行股本重组:

(i) 进行股份合并,据此每十(10)股每股面值0.05美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将合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0.5美元的合并股份;

(ii) 紧随股份合并生效后进行股本削减,据此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将由66448850.00美元减少至132897.70美元,致使每股已发行合并股份面值由0.5美元减至0.001美元,方式为:(a)撇销因股份合并产生的任何零碎合并股份,以将合并股份总数下调至整数(如适用);及(b)注销本公司每股已发行合并股份的实缴股本0.499美元,致使每股已发行合并股份将被视为本公司股本中一(1)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缴足股款股份; (iii) 紧随股本削减后进行拆细,据此当时每股面值0.05美元的法定但未发行现有股份将拆细为五十(50)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新股份。 (iv) 待股本削减及拆细生效后进行法定股本削减,据此本公司股本中的所有法定但未发行的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股份将注销,及本公司法定股本250000000美元将减少,减少金额代表该等被注销的股份数量,及于法定股本减少后进行法定资本增加,据此本公司法定股本透过增设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股份数量增加至500000美元,增设的股份数量代表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0股股份与股本削减后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已发行股份数量之间的差额; (v) 紧随股本削减生效后进行股份溢价削减,据此股份溢价账的全部进账金额人民币615656000元将减至零;及 (vi) 待股本重组生效后,因股本削减及股份溢价削减而产生的进账总金额约151469000美元(相当于约人民币1095120000元)将转入公司法所指的本公司实缴盈余账,其后用于抵销累计亏损,或由董事局按细则及百慕达所有适用法例允许的方式不时应用,而毋须股东进一步授权。 根据细则,股本重组产生的每股新股份彼此之间在所有方面均享有同等地位。 股本重组须待本公布「股本重组之条件」一节所载条件获达成后,方告作实。 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于本公布日期,现有股份以每手买卖单位1000股现有股份于联交所买卖。待股本重组生效后,于联交所的每手买卖单位拟由1000股现有股份更改为2000股新股份。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股本重组。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本重组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之详情,以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及相关代表委任表格之通函,将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或前后寄发予股东。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须注意,股本重组须待本公布所载的若干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而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则须待股本重组生效后,方可作实。因此,股本重组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未必一定进行。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彼等对彼等的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