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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19-08-23 00:00:00

兹提述未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内容有关出售隆晟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公告(「该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之公告(「延迟寄发通函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延迟寄发通函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寄发通函公告所载,载有(其中包括)(i)出售事项之进一步详情;(ii)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及(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载于通函的若干资料,预期寄发通函之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