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出售出售公司51%已发行股份之须予披露交易

2019-08-23 00:00:00

出售协议

于2019年8月23日,本公司与买方订立出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销售股份,总代价为40,000,000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载有关出售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