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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6月27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及派付末期股息

2024-06-2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Nonferrous Min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条例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258)于2024年6月27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及派付末期股息 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有载于通告中的议案均已于2024年6月27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兹提述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4日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函(「通函」)及通告(「通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义与通函及通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含义。全体董事均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有载于通告中的议案均已于2024年6月27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902036000股普通股(「股份」),此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有权出席并于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的股份总数。 诚如通函所述,中国有色为本公司关连人士,而中国有色透过中色矿业发展间接拥有本公司合共约66.63%的已发行股本(2600000000股股份),并于下表第8及第 9项决议案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中色矿业发展及其联系人 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等决议案放弃投票,并已放弃投票。因此,独立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就第8及第9项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为130203600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3.37%。 1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股东须就股东周年大会上的决议案放弃投票,且任何其 他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就任何提呈议案投票并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概无任何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须放弃表决赞成于股东周年大会提呈的议案。概无任何人士于通函内表明其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所提呈的决议案投票反对或放弃投票。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独立股东代表的股份总数为671119623股股份,占赋予独立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就第8至9项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1302036000股股份)约51.54%。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股东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986312423股股份,占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就第1至7项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3902036000股股份) 约76.53%。 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投 票表决之监票员。以下为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之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 股份数目 普通决议案(到会投票股份之百分比)同意反对 1.省覧及审议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29851094231203000 度的已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独99.96%0.04%立核数师报告。 2.宣派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29863124230 期股息每股2.9702美仙。100.00%0.00% 3. (a) 重选董事: (i) 重选龚亚妮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2975211486 11100937 99.63%0.37% (ii) 重选邱定蕃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 2955539431 30772992事;98.97%1.03% 2股份数目 普通决议案(到会投票股份之百分比)同意反对 (iii) 重选高光夫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 2968986101 17326322事;及99.42%0.58% (iv) 重选关浣非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 2887747510 98564913事;及96.70%3.30% (b) 授权董事会厘定各董事之酬金。 2984725195 1587228 99.95%0.05% 4.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29863124230 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0%0.00% 5.审议并批准建议授予董事行使本公司所有权2775429212210883211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之一般性授权(载92.94%7.06%于通告的第5项普通决议案)。 6.审议并批准建议授予董事行使本公司所有权29863124230 力以回购或以其他方式收购股份之一般性授100.00%0.00%权(载于通告的第6项普通决议案)。 7.本公司根据第6项决议案的一般性授权所回2775895790210416633 购或以其他方式收购的股份总数,将加入根92.95%7.05% 据第5项决议案的一般性授权可发行股份的 总数内(载于通告的第7项普通决议案)。 8.批准修订2023年互相供应框架协议项下截至6673274833792140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99.43%0.57% 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并批准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的第8项普通决议案)。 3股份数目 普通决议案(到会投票股份之百分比)同意反对 9.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与财务公司订立日526280985144838638 期为2024年5月27日的关于财务公司向本公78.42%21.58%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其中国内地的代表机构)提供若干金融服务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及批准相关年度上限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载于通告的第9项普通决议案)。 附注:该等决议案之全文载于通告。 由于逾50%票数赞成第1至9项议案,因此,第1至9项议案已以普通决议案获通过。 派付末期股息 就上述第2项决议案而言,末期股息将大约于2024年7月15日派付予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当日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为符合获派付末期股息,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最迟须于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4时30分前送 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股份将由2024年7月2日(星期二)起除息买卖。 而以港元派付之末期股息2.9702美仙乃按2024年6月27日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 公司提供之美元兑港元平均汇率1美元兑7.8081港元换算,即每股0.231916港元。 承董事会命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朱超然及黄敏仪联席公司秘书 2024年6月27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杨赫先生;非执行董事谭耀宇先生及龚亚妮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邱定蕃先生、高光夫先生及关浣非先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