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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于中国完成发行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2024-05-31 00:00:00

内幕消息 于中国完成 发行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本公告由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批准本公司注册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的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根据所述批准,本公司可于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日期(即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起计为期两年内于适当时候分多批次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兹亦分别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及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关于本公司完成发行二零二三年度第一期及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的公告。 完成发行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已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于中国完成发行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即「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的主要条款如下: 发行人: 本公司 本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起息日: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期限: 三+两年,附于第三个计息年度末可由本公司行使的票 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可由投资人行使的回售选择权。兑付日期: 二零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的本金兑付日期为二零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未回售部分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的本金兑付日期为二零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票面╱发行价格: 每张票据人民币100元 还款价格: 按面值 票面利率: 于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的前三个计息年度 内,固定年利率为2.34%,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釐定。于第三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可选择调整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于最后两年保持不变。 回售选择权: 在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第三个计 息年度末前第15个工作日发佈关于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公告后,投资人有权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簿记建档及集中配售方式公开发售 所得款项用途: 在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之条款规限下,发 行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本集团的有息债务、补充本集团的营运资金及╱或投资和建设本集团的环保项目及其他业务发展用途。 有关发行二零二四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的公告已分别于中国货币网网站(www.chinamoney.com.cn)及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