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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之委任

2022-12-15 00:00:00

执行董事之委任

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光大绿色环保」,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董事会(于考虑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后)委任本公司副总裁(「副总裁」)朱福刚先生(「朱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彼之职位变更为执行董事兼副总裁。

朱福刚先生,现年 43岁,现任副总裁。朱先生目前为光大绿色环保清洁能源管理中心总经理、本集团一家附属公司光大绿色环保技术服务(江苏)有限公司之总经理及多家附属公司及一家联营公司之董事。于加入本集团前,彼曾先后担任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本公司控股股东,「光大环境」)生态资源板块总裁、光大环境之全资附属公司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及光大环境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以及光大环境之全资附属公司光大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及光大环境检测(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先生持有东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同时持高级工程师资格。朱先生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加入本集团。

于本公告日期,朱先生并无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权益。

朱先生享有年薪人民币 710,040元。此外,朱先生亦享有年终酌情花红,有关花红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经参考本公司业绩及市场情况后绝对酌情釐订。根据本公司与朱先生订立之服务合约,彼并无固定委任年期,但须根据不时修订的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遵守有关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之安排。本公司并无就朱先生之董事酬金达成任何协议及其董事酬金将由董事会经参考现行市场情况后釐定,并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朱先生(i)于过去三年概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及并无拥有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及(ii)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亦与本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除上述披露者外,概无有关上述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且并无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须予披露的任何资料。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朱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