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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每月最新消息公告

2020-06-12 00:00:00

本公告乃由港大零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接管人或会就抵押股份寻找潜在买方之可能交易(「可能交易」)。除非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于本公司作出查询后,于本公告日期,接管人仍正在识别潜在买方,且尚未达致销售,亦未就任何可能出售抵押股份订立任何确实交易文件。

为遵守收购守则规则3.7,本公司将作出载列可能交易进度之每月公告(本公告为其中一份有关公告),直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公佈作出要约的确实意图或决定不进行已提出的要约为止。本公司将适时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收购守则(视情况而定)的规定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