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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出售上海希戈石油有限公司99.999%之股权

2019-09-30 00:00:00

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佈,于2019年9月30日(交易时段后),买方与卖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销售权益,即目标公司99.999%之股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2.30百万元,包括现金部分约人民币1.76百万元及因抵减目标公司应收本集团款项所得收益约人民币10.54百万元。

上市规则之影响

就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而言,由于一项或多项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低于25%,故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及公告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