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将可能录得股东应占亏损,相关可能亏损源於(i)本公司的资产估计减值拨备;及(ii)本集团对於以前年度税务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産的减值拨备。剔除上述因素影响,本集团或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录得利润。
上述亏损源于董事会采用审慎方法作出拨备(i)董事会决定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6 号资产减值拨备方法,对本公司的资产作出减值拨备;及(ii)对於以前年度税务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産,董事会决定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作出拨备。这些拨备预计对公司的二零一三年全年度业绩将有实质负面影响,导致可能亏损。
本公司投资者及股东务请注意,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现时可得之资料及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进行初步评估而作出,而本集团之实际业绩须待审核并因此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本公司投资者及股东务请仔细阅读预期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刊发的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