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UANGHUAHOLDINGS LIMITED 双桦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41)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及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 细则 本公告乃由双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第二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及采纳本公司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新组织章程细则」),以(其中包括)(i)更新组织章程细则,使其符合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佈公司通讯的最新监管要求以及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上市规则相关修订;及(ii)纳入若干轻微修订(「建议修订」)。 建议修订及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在将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及举行的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告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及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详情连同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的通函,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前,组织章程细则将继续有效。 代表董事会 双桦控股有限公司 郑平 主席 香港,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郑平先生、郑菲女士及邓露娜女士;一名非执行董事孔小玲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郭滢女士、何斌辉先生及陈礼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