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UANGHUAHOLDINGS LIMITED 双桦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41) 预期收入增加 及净亏损减少 本公告乃双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香港法例第571章)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可获得之资料及对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的初步评估: (i) 预期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预估收入约为人民币100.7百万元,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约为人民币20.4百万元;及 (ii)预期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预估税后净亏损约为人民币12.1百万元,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后净亏损约为人民币19.9百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增加主要因(i)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放开后,中国企业经济活动恢复正常;及(ii)本集团战略利用自有冷链及物业设施,实现供应链管理业务多元化发展,重点推动以国内、外高端水果等农副产品为主的食品供应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税后净亏损减少主要归因于本集团业务结构的优化及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最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参考现时可获得之资料及对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的初步评估而作出,该等资料有待最终确定和其他可能的调整(如有),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预期将于2024年3月28日或之前公佈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双桦控股有限公司 郑平 主席 香港,2024年3月25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郑平先生、郑菲女士及邓露娜女士;一名非执行董事孔小玲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郭滢女士、何斌辉先生及陈礼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