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双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出售上海双桦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之股权之事项。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由于一项或多项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25%但低于75%,故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根据上市规则之重大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之规定。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届时将提呈普通决议案予股东,以考虑及酌情批准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于本公告刊发日期,概无股东于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并将须放弃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的投票。
载有(i)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的通函;(ii)出售事项之进一步详情;(i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将于2021年6月18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除上文所述者外,该公告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将维持不变。
由于股权转让协议须符合某些条件,且未必一定会进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