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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分拆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

2019-08-20 00:00:00

建议分拆

本公司建议分拆本公司附属公司宝龙商业管理之股份在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宝龙商业管理股份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构成本公司根据应用指引第15项分拆宝龙商业管理。联交所已确认本公司可进行建议分拆。

宝龙商业管理申请上市

于2019年8月20日,宝龙商业管理透过其委任的独家保荐人农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就申请宝龙商业管理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获准买卖,向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表格(A1表格)。按照计划,宝龙商业管理将就上市进行其新股份的发售。按照计划,在若干条件限制下,合资格股东将于根据建议分拆进行之全球发售项下获提供宝龙商业管理股份之保证配额。有关保证配额之详情尚未落实,而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此刊发进一步公佈。

待建议分拆及上市完成后,本公司预期将拥有宝龙商业管理不少于50%权益,而宝龙商业管理将仍然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分拆集团主要从事商业运营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

上市规则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建议分拆构成视作出售于本公司附属公司之权益。由于建议分拆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之各个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建议分拆将毋须遵守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公佈及股东批准规定。

一般事项

谨此提醒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并无保证上市委员会将批准建议分拆及上市。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建议分拆刊发进一步公佈。

由于上市取决于(其中包括)上市委员会批准、董事会及宝龙商业管理董事会最终决定、市场状况及其他考虑因素,故建议分拆不一定实行。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