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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换核数师;(2)延迟刊发截至2021 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及(3)刊发截至2021 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公佈

2022-03-24 00:00:00

本公佈由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及13.51(4)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1)更换核数师

董事会宣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2022年3月24日起生效。

罗兵咸永道于其辞任函中载述:(i)于审核贵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过程中,罗兵咸永道取得有关贵公司附属公司两笔存款的银行确认,而须贵集团管理层进一步釐清及与贵公司审核委员会进行讨论;(ii)提供所要求的跟进资料,以及发出及接收多笔银行及其他账款结余的确认已因中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新冠疫情)反覆影响而进度落后,而罗兵咸永道考虑进行额外工作;及(iii)鉴于上文所述,由于时间紧凑且中国新冠疫情影响,罗兵咸永道未能合理估计就贵集团有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完成所有审核工作所需时间。

由于中国因应中国近期新冠疫情反覆而实施的防控政策,本集团的财务报告及审核程序受到不利影响,原因为(i)本集团若干管理层及僱员在最近一波新冠疫情接受检疫隔离;及(ii)就本集团审核向第三方取得若干外部确认出现延误。因此,本集团未能与罗兵咸永道就双方接受的时间表达成共识,以就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完成审核。董事会认为,继续进行工作及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儘快完成审核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议决建议罗兵咸永道辞任核数师,以令本公司可委聘另一名合资格外聘核数师在切实可行的情况儘快完成审核。经审慎周详考虑后,罗兵咸永道同意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2022年3月24日起生效。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罗兵咸永道辞任的任何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经考虑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已议决批准委任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元信德」)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以填补罗兵咸永道辞任后的临时空缺,自2022年3月24日生效,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罗兵咸永道在过去多年来为本公司提供专业优质服务。董事会亦谨此热烈欢迎开元信德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

(2)延迟刊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本公司须不迟于本公司财政年度完结后三个月内(即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就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初步业绩(「2021年度业绩」)刊发公佈。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2)条,有关2021年度业绩的初步公佈须以本公司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经与本公司核数师协定同意的综合财务报表为基准。

由于中国新冠疫情的影响限制了本集团及时收集必要文件的能力,故本公司预计无法完成必要程序以令本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前落实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因此,本公司未能根据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与开元信德协定同意的综合财务报表于2022年3月31日前刊发2021年度业绩。

(3)刊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公佈

上市规则第13.49(3)条规定,发行人如未能按上市规则第13.49(1)及(2)条发佈初步业绩,则必须公佈根据尚未与核数师协定同意的财务业绩而提供有关财政年度的业绩(如具备该等资料)。

董事会宣佈,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2021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将于2022年3月29日发佈,有关业绩将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以便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知悉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2021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将以尚未与开元信德协定同意的财务业绩为基准。于2022年3月29日拟定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将审阅及批准刊发以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管理账目为基准的2021未经审核年度业绩。

开元信德已知会本公司,其预期能于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审核及发出审核意见。本公司将与开元信德合作,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儘快完成其审核工作。预期董事会将于开元信德完成审核后再次举行会议,藉以(其中包括)(i)考虑并批准经审核2021年度业绩及其发佈;及(ii)考虑建议派发末期股息(如有)。于开元信德完成审核后,本公司将刊发载有经审核2021年度业绩的公佈,并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儘快寄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适时就提供上述事宜的最新资料另行刊发公佈。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