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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分拆宝龙房托基金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

2021-08-27 00:00:00

建议分拆

本公司建议分拆宝龙房托基金(将以单位信托形式构成的集体投资计划)的单位在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有待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IV部认可宝龙房托基金。宝龙房托基金单位在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构成本公司根据应用指引第15项分拆宝龙房托基金。联交所已确认本公司可进行建议分拆。

宝龙房托基金申请认可

于2021年8月27日,房托管理人透过联席上市代理人就申请宝龙房托基金单位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向证监会递交房地产投资信托申请表格,寻求认可宝龙房托基金。

按照计划,宝龙房托基金将就上市进行其单位的全球发售(包括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按照计划,在若干条件限制下,合资格股东将于根据全球发售项下获提供宝龙房托基金单位的保证配额。有关保证配额的详情尚未落实,而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此刊发进一步公佈。

待建议分拆及上市完成后,预期本公司将拥有宝龙房托基金单位50%以下。宝龙房托基金的主要目标,是透过拥有并投资于来自中国商业及零售物业的优质经常性租金收入,为基金单位持有人提供稳定的分派、长期可持续的分派增长及提升商业及零售物业的价值。于建议分拆完成后,宝龙房托基金将不会从事物业开发业务。

宝龙房托基金申请上市

在证监会授予认可宝龙房托基金的前提下,房托管理人将透过联席上市代理人,向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表格(A2表格),申请宝龙房托基金单位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上市规则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建议分拆构成出售本公司附属公司权益。由于根据上市规则,建议分拆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惟全部皆低于25%,建议分拆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将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及公佈规定。

一般事项

谨此提醒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并不保证证监会将向宝龙房托基金授予认可及联交所将批准建议分拆及上市。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建议分拆刊发进一步公佈。

由于上市取决于(其中包括)证监会授予认可、联交所批准、董事会及房托管理人董事会最终决定、市场状况及其他考虑因素,故建议分拆不一定实行。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