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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取消上市决定之更新

2019-08-23 00:00:00

本公告乃由国农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八年七月二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及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之公告(统称为「该等公告」)。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覆核取消上市决定之更新

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接获联交所上市科主管发出之函件,表示其已接纳覆核取消上市决定,并将适时通知本公司覆核聆讯之日期。

倘有任何重大发展,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股东如对取消股份上市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适当之专业意见。

继续暂停股份买卖

本公司股份将继续在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