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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额外于二零二三年到期的100,000,000美元6.75%优先票据(将与于二零二三年到期的400,000,000美元6.75%优先票据合併并组成一个单一系列)

2019-08-28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有关本公司发行原票据的公告。

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海通国际、建银国际及兴证国际就额外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额外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总额(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就额外票据发行应付的其他估计开支前,且不包括自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包括该日)至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不包括该日)的应计利息)将为100,000,000美元。

本公司拟将额外票据发行所得款项总额用作其若干现有债务再融资及作为一般企业用途。本公司或会因应不断变化的市况而调整其计划,因此或会重新分配所得款项总额用途。

MiFID II专业人士╱仅限合资格交易对手方及专业客户╱无PRIIPs重要资讯文件-制造商目标市场(MiFID II产品管理)仅限合资格交易对手方及专业客户(所有分销渠道)。由于不可于欧洲经济区进行零售,故并无编制PRIIPs重要资讯文件。

本公司将寻求额外票据于联交所上市。现已接获联交所就额外票据合资格上市的确认书,批准额外票据仅可按照补充发售备忘录所述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券的方式上市。联交所接纳额外票据不应视为本公司或额外票据的价值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