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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轮天地控股自愿公告 土地收购

2017-11-14 20:36:00

本自愿公布乃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作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本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南京捷运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开拍卖中成功收购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之一幅土地(「该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254,800,000元(「代价」)。

该幅土地位於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芜太路以北,新塘路以东,并邻近地铁站及交通枢纽。该幅土地的总占地面积约为22,739平方米,地积比率不超过1.8。该幅土地指定用作住宅及商业混合开发用途,年期分别为70年(住宅用途)及40年(商业用途)。

该幅土地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提供进行公开拍卖。本公司已支付代价中的人民币33,600,000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由拍卖确认日期起计5个营业日内将支付代价的50%。剩余款项将於签订土地出让协定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代价将由本集团之内部资源拨付。根据出售该幅土地的条件,本公司须参与另一幅地块的公开拍卖并支付人民币5,000,000元作为竞买保证金,该地块位於该幅土地北侧,总占地面积约为10,192平方米。

本集团是中国一家综合型商业及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者及营运商,业务范围包括第三方房地产租赁、分租及经营管理,专注开发江苏省及湖南省内连接或邻近地铁站或其他交通枢纽的项目以及商业及住宅综合体物业。

鉴於该幅土地的位置及指定用途,董事认为,收购该幅土地符合本集团的业务发展策略及规划。董事进一步认为,收购为收益性质交易,乃於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布乃由本公司自愿作出,并不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或第14A章项下的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