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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复产申请批准及恢复采矿营运及销售之业务最新资料

2020-08-06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

兹提述南南资源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于新采矿权届满后暂停经扩大凯源煤矿之采矿营运及销售;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成功重续经扩大凯源煤矿之采矿许可证及复产申请(统称「该等公告」)。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批准复产申请

董事会欣然宣佈,凯源公司已接获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日发出有关复产申请的批准,并获准恢复其采矿营运及销售。

有关恢复经扩大凯源煤矿之采矿营运及销售之最新资料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个案自二零二零年七月起在新疆有所反弹以及新疆就防控疫情而暂时封城,故凯源公司未能于复产申请批准后即时恢复经扩大凯源煤矿之采矿营运及销售。本公司将密切监察有关状况,并计划凯源公司将于新疆放宽相关封城限制后尽快展开经扩大凯源煤矿之煤炭产品有关之生产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