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股东特别大会安排

2020-04-16 00:00:00

兹提述中国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谨订将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12楼2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安排

本公司知悉近期有关集会限制的规管要求及有关股东大会卫生的忧虑。经考虑通函所披露的股本重组需求,董事会宣佈股东特别大会将不会延期并将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如期举行。随着COVID-19的爆发及蔓延以及防控疫情蔓延要求的提高,为保障可能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的健康及安全,本公司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实施以下预防措施:

(1) 每位股东或委任代表于场地入口处必须进行强制体温检测,任何人士若体温高于摄氏 37.3 度将不准进入会场;

(2) 每位股东或委任代表需于会议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3) 大会将不会提供茶点;及

(4) 会场将安排个别会议室以限制每间会议室的参与人数,该等参与人员可透过即时电子会议系统参加股东特别大会。

于股东特别大会期间,参与人员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会场注意及践行良好的个人卫生。于法律允许范围内,本公司保留拒绝进入股东特别大会会场或要求任何人士离开股东特别大会会场的权利以确保股东特别大会参与人员的健康及安全。

为了股东的健康及安全,本公司强烈鼓励股东透过委任股东特别大会主席作为其受委代表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行使其投票权,以替代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无需亲自出席会议。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提交已填妥代表委任表格的截止时间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时正。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必须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本公司将于必要时于本公司网站(www.chnif.com.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公告以知会股东有关股东特别大会安排的任何最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