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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认购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公开发售之H股

2020-10-28 00:00:00

认购事项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认购方(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透过经纪人申请认购蚂蚁集团香港公开发售之2,00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已付申请款项为160,000,000港元,不含就认购事项应付之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认购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按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超过5%但均低于25%,故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之申报及公佈规定。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认购事项须待招股章程所载各项条件获达成后方告完成,包括招股章程「H股首次公开发售的架构」一节中「H股首次公开发售的条件」一段所载之条件及香港公开发售项下分配及重新分配。由于认购事项未必会落实,而认购方未必会获分配香港公开发售项下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