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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及集团财务总裁

2020-01-15 00:00:00

信和酒店( 集团) 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 欣然宣布, 邓永镛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集团财务总裁,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邓先生亦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获委任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及集团财务总裁。

邓永镛先生, 64岁, 持有英国Surrey University现代数学科学学士学位。 他自一九八一年起成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 他亦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并于会计及财务方面拥有超过38年经验。

在加入本公司之前, 他为思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及集团财务总裁及现为彩星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两间公司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邓先生曾于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期间担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总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邓先生于现时及在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其他公众公司(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董事职务, 亦无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 他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其他关係。

邓先生与本公司并无订立董事服务合约。 邓先生于本公司就任董事之服务并无固定任期,惟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 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 邓先生将每年享有董事袍金18,000港元或将由董事会依据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授予之权力而另行釐定之董事袍金数额。

于本公告日期, 邓先生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 第571章) 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概无任何其他与委任邓先生有关并须让本公司股东知悉的事宜, 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 13.51(2)条(h)至(v)段之规定须予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欢迎邓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