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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有关本集团的住宅物业业务之建议分拆及其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

2019-04-09 00:00:00

本公佈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以及继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之公佈而作出。 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收到由联交所发出之信件,内容有关联交所决定 不接纳分拆之建议,声称本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有关分拆上市之要求。

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3 日 就该决定申请覆核。

待覆核及联交所信纳建议分拆已符合的要求前,建议分拆将不会进行。

董事会将继续从不同途径为股东创造和实现价值, 这将包括考虑建议分拆能否或应否在适当的时间进行,这尚待确定。 就目前而言其暂且不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