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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辞任及委任财务总监

2019-05-31 00:00:00

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辞任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吴经胜先生(「吴先生」)因年龄及个人事务,已辞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起生效,但将继续担任本公司顾问职务。

吴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吴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深表谢意。

委任财务总监

董事会欣然宣佈,周亚琳女士(「周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其将不再担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周女士,4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变更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起担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监事、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监事、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成都蜀都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等职。周女士亦担任本集团多家成员公司董事。

于本公告日期,周女士于本公司之293,200股A股中拥有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如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年报所载,周女士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取之薪酬为人民币2,723,000元。周女士之薪酬经参考其资历、经验、于本集团之职责及责任后釐定。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周女士(i)并无于过往三年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中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及(iii)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其他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建议委任周女士为本公司财务总监的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仅此对周女士获本公司委任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