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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

2021-11-01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和配售代理于2021年10月29日(收市时间后)订立了配售协议,根据配售协议所列条款并在配售协议所列条件的规限下,本公司同意按配售价发行配售股份,而配售代理已分别单独同意作为本公司的代理,以按尽力基准促使承配人按配售价购买配售股份。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假设配售股份全数配售,配售所得款项总额预计约为13,800百万港元,于扣除佣金和估计费用后,配售所得款项净额预计约为13,744百万港元。配售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本集团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带息债务、研发投入以及一般企业用途。配售股份相当于现有已发行1,048,000,000股H股的约4.77%,及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75%。配售股份约占经扩大已发行H股数目约4.55%及配售股份配发及发行后经扩大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72%,并假设从本公告日期起至配售完成,除发行配售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没有其他变化。根据配售,所配售之配售股份的总面值为人民币50,000,000元。

配售代理将按尽力基准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为独立专业、机构及╱或其他投资者)配售配售股份,惟发生下文「终止」一段所列若干事项时可予以终止。

本公司已就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鑑于完成配售须待达成若干先决条件及配售代理不行使终止权后方可作实,故配售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