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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2022-10-25 00:00:00

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招股章程,内容有关二零二零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修订若干持续关连交易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上限。由于二零二零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将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订立二零二三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以更新协议及年度上限。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 (1)本公司由华润置地持有约72.29%; (2)华润置地由华润(集团) 间接持有约 59.55%,而华润(集团) 由中国华润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拥有;及(3)华润银行由中国华润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70.28%。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华润置地、华润(集团)及华润银行以及彼等各自的联繫人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A .部分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二零二三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载于本公告「 II.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A.部分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一节) 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均低于5%,其项下拟进行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B .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二零二三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载于本公告「 I I .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B .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一节) 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5 %,其项下拟进行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 4 A章项下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