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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的公告

2022-03-23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关于本公司与贷款人签署一项非承诺性循环贷款融资函件,融资总额最高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融资函件订明(其中包括)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承诺须于本公司持有之最低股权百份比,且仍为本公司的最大单一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