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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 BAMBAS 税务更新

2022-07-27 00:00:00

本公佈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香港法例第571章)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出。

五矿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或MMG,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及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之公佈有关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通知股东,本公司附属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MLB)收到秘鲁国家税务管理监察局(National Superintendence of Tax Administration of Peru)(SUNAT)有关MLB于二零一四年税务年度的一部分若干贷款所支付费用及利息的预扣税的评税(二零一四年初步评税)、二零一四剩余税务年度的评税(二零一四年补充评税)、二零一五税务年度的评税(二零一五年评税)及二零一六税务年度的评税(二零一六年评税)。这些公佈着重提及本公司未来有可能会就秘鲁所得税法(秘鲁所得税法)作出修订前对其后税务年度直至二零一七年税务年度部分收到类似评估。SUNAT于每项评税内通知MLB,指其认为MLB与中国的银行组成之银团(贷方)为关联方,因此须按照30%的税率徵收预扣税,而非已应用的税率4.99%。

本公司知悉,MLB现已收到二零一七年税务年度审计的评税通知(二零一七年评税),金额为约132百万美元。二零一七年评税是就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期间支付的利息进行评估,由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发生法律变更,固未就二零一七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期间进行评估。

二零一七年评税是基于二零一四年初步评税、二零一四年补充评税、二零一五年评税及二零一六年评税中SUNAT根据秘鲁所得税法作出相同的诠释,即MLB、MMG及MMG之最终控股股东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与贷方有关联,乃由于(a)MLB、MMG及中国五矿与中国政府;及(b)贷方与中国政府之间存在若干指称的连繫所致。

MLB不同意SUNAT就秘鲁所得税法所作的有关诠释及应用。MLB已就二零一四年初步评税、二零一四年补充评税、二零一五年评税及二零一六年评税提出上诉,并有意就二零一七年评税提出上诉,且在上诉得出解决之前不会向SUNAT支付所评税金额。据我们所知,于秘鲁司法系统进行上诉或需时多年方可达致解决。

鉴于MLB拟进行上诉及根据本集团税务及法律顾问的意见,本公司不拟于综合财务报表就任何评税金额确认负债。

本公司将于可行时提供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