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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撤销诉讼

2019-12-30 00:00:00

兹提述上置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之公告(「 该等公告」),内容有关由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原告人」)根据编号为 1609/2019 之高等法院诉讼(「 诉讼」)向本公司发出的索赔。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公众人士,为促使订约各方继续履行《收购交易主协议》及该协议及为避免产生进一步的法律及时间成本,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原告人就撤销诉讼已提出并已与本公司(原告人及本公司统称为「 订约各方」,各称为「 订约方」)达成安排(「 撤诉安排」),据此,订约各方已同意全面撤销诉讼,除已支付的讼费令外,订约方各自须承担自身诉讼费用。

因此,根据撤诉安排,订约各方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透过同意令申请撤销诉讼,且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于同日批准及授出同意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