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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的交易股权转让协议

2021-12-15 00:00:00

股权转让协议

于2021年12月15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永高与上海柏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上海永高同意以人民币28,000,000元的代价转让目标公司20%之股权给上海柏逍。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与交易有关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交易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