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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2022-04-11 00:00:00

本公佈由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就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组织章程细则」)作出。

上市规则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进行了修订,其中包括采用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针对发行人(不论其注册成立地点)的一套统一的14项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以符合上述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藉此机会,董事会亦建议对组织章程细则作出若干轻微变动。董事会亦提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以替代及排除现有的组织章程细则。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在即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后方可作实,并于相关特别决议案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当日起生效。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的详情及召开股东週年大会通知的通函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