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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代理费用协议所提供营销服务之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修改

2021-06-08 00:00:00

持续关连交易的现有年度上限修改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及2020年9月21日有关CACT与PRT订立代理费用协议,为PRT的产品提供营销相关服务之持续关连交易之公告。

2021年1月25日,CACT与PRT重新订立了内容有关就PRT产品提供营销相关服务之代理费用协议。除协议期限更新至2021年外,其他条款与条件相较本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之公告内提及的日期为2020年1月17日的代理费用协议维持不变。

董事会根据现时可得资料,董事会预计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的两个财政年度从PRT赚取的佣金费收入将超过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公告内提及的现有年度上限5,000,000港元。因此,董事会建议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的两个财政年度的现有年度上限从5,000,000港元分别修订并提升至10,000,000港元和15,000,000港元。

上市规则涵义

中信集团的间接附属公司PRT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及根据代理费用协议为PRT提供营销相关服务赚取的佣金费收入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经修订年度上限的最高百分比率均超过0.1%但低于5%。经修订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公告及申报规定,惟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