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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委任合规顾问之两年期限

2020-07-13 00:00:00

兹提述(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刊发的新闻稿(「新闻稿」) ,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指令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持续委任一名独立合规顾问,为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作咨询,为期两年(「该指令」) ;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委任嘉林资本有限公司(「嘉林资本」) 为本公司的合规顾问,任期自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至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为期两年。

该指令所述之两年期限已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完结,而本公司委任嘉林资本为独立合规顾问亦已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完成(「完成」) 。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谨此确认,该指令已获全面遵守。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及嘉林资本确认,于本公告日期,概无有关完成之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以及联交所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