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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3-03 00:00:00

本公告乃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约人民币53.4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净亏损约人民币15.0百万元显着上升。

根据董事会目前所得资料,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所致:

i.因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国内光纤单价下降及本集团销量下降,使得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营业收入(即约人民币449.3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同期(即约人民币614.6百万元)减少约26.9%,而毛利及毛利率(即分别为约人民币18.7百万元及4.2%)分别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同期(即分别为约人民币143.0百万元及23.3%)大幅减少;及

ii.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其投资亏损(即约人民币11.1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投资亏损(即约人民币0.2百万元)大幅增加,此乃由于本集团之联营企业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因国内光纤单价下降导致业绩下降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依据董事会经考虑目前可得资料后(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而得出,而非根据本公司核数师已审核或审核委员会已审阅的任何财务数据或资料。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有关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底前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