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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标题) 普天电缆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018-04-27 17:32:00

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新航路18号本公司的会议厅举行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藉以处理以下事项:

(1)审议及以普通决议案形式批准:

a.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二零一七年度工作报告;

b.本公司监事会二零一七年度工作报告;

c.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经审核之财务报告;

d.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分配方案(不派息);

e.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年度,分别为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成都中住光纤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人民币3,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开始及截止日期以银行批复为准;

f.重选毛亚萍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g.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拟定核数师酬金。

(2)审议及以特别决议案形式批准:

a.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

(3)审议本公司股东的其他提案(如有)。

附注:

1.本公司H股(「H股」)持有人请注意,由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止(包括首尾两天),本公司将暂停办理H股股东登记手续,期间内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转让登记手续。为符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资格,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营业时间结束(下午四时三十分)时前递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2.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营业时间时已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该会议(或其任何续会)上作表决。

3.每一位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股东代理人出席,并在投票表决时代其投票,受委任的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倘本公司股东委任超过一位股东代理人出席大会时,须对每一位代理人分别进行书面委任,每一位股东代理人仅能根据其所取得的代理人委任表格上注明之授权股份数目行使表决权,股东代理人仅可以投票方式行使其表决权。欲委任一名或以上代理人的股东应先阅读随附的通函。

4.如委派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该受委代理人须出示其身份证及注明签发日期的代理人委任表格或其法定代理人已正式签署的授权文据。如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该法人代表必须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及证明其法人代表身份的有效文件。如法人股东委派其法人代表以外的代理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该代理人必须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加盖公司股东的正式印章或其他由其法人代表正式签署的授权文据。

5.如果代理人委任表格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的副本应当经由公证律师证明。就H股持有人而言,该等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的副本及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或指定投票表决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则须送达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新航路18号(邮编:611731),方为有效。

6.本公司股东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可透过亲身、邮递、电报或传真等方法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日(星期六)或之前把股东周年大会回条交回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回条之填报及交回,并不影响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权力。

7.股东周年大会预期为半天,出席之本公司股东及代理人须自行安排交通往返及住宿费,有关费用由彼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