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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业务发展最新情况

2019-03-11 00:00:00

本公告乃由天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及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本集团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发布的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六个月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之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内所使用之任何词汇与该等公告所使用者俱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可得资料及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计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录得锂离子动力电池业务应占综合亏损约180,000,000港元(二零一七年:盈利约37,239,000港元),其主要由于下列因素:

(1)如中期报告所述,本集团之锂离子动力电池业务受到困难市况的严重影响。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锂离子动力电池业务收入已减少至约83,515,000港元(2017年:390,762,000港元),主要由于下列因素:

(a)2018年,中国整体经济低迷影响了汽车市场,以及2018年初政府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新能源汽车补贴减少,加上缺乏2019年的补贴公告,这引起了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的猜测和焦虑,导致他们普遍采用审慎的生产计划;

(b)本集团通过实施新的信贷政策加强信贷风险管理。非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的客户需于交货时支付款项或为延迟货款提供担保,以降低集团的信贷风险。管理层认为,虽然相应调整会令公司之销售在短期内出现明显跌幅(尤其是来自惯常延迟付款的顾客之销售),但此举能降低潜在坏账,及因此造成之坏账拨备损失;

(2)销售价格下跌、原材料成本上涨及若干营运开支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及(3)对电容量较低的废旧电池产品进行大量核销。

于二零一八年,本集团投入大量资源发展锂离子动力电池业务。在这方面,本集团积极扩展与电动汽车制造商、汽车电池制造商及研究机构的战略合作伙伴关係及合作安排,以利用本集团产业链的纵向整合佈局,以(i)为主要及信誉良好的汽车制造商进行电动车辆动力系统及相关零件的研究及开发;(ii)发展商用车辆动力系统;及(iii)探索将本集团汽车电池产品销售至海外市场的商机。董事会认为,这种合作伙伴关係和合作安排能够带来协同效应,并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诚如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公佈,本集团亦于溧水区购买土地,主要用于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业务的生产及研究设施,包括生产厂房、研发设施、总部及其他配套设施。同时,渭南三期生产基地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将进一步优化本集团的产能。

本集团将继续专注于发展其研发能力,加强其生产技术和效率,以及吸引和培训人才,以提高其电池产品的质量。

由于本公司现正整理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现有最新资料进行初步评估,并非基于任何经本公司核数师最终确定、审核或审阅的数据或资料。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仔细阅读及考虑本公司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的公告,该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前公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